每日靈修20240207:十架路-神蹟

引言

剛過去的主日,李姑娘按著經課福音書的經文給我們帶來的信息,經文記載的,是耶穌基督醫病趕鬼的神蹟。但我們知道耶穌真正的使命,祂要給我們帶來的,並不是那些超自然的神蹟,而是神的道給人帶來生命的改變。因此,當「合城的人都來到門前」,耶穌似乎因著祂「神蹟的醫治」而變得非常「出名」時,祂反而選擇離開這個可以使祂「聲名大噪」之地,轉往其他的地方去。耶穌更為祂這個可能叫祂的門徒不明白的決定作出說明,指出祂是要往其他地方「傳道」,因為祂是「為這事而出來的」。

所以,什麼才是真正的神蹟?我相信就是以耶穌基督的福音作為根基,並且要在「傳道」的使命中,以人可以得著真正生命改變為終極目的而行出來的事,才算是真正的神蹟。所以,神蹟是福音的結果,而不是用作福音的手段。然而,我就曾聽過一些刻意追求某些「外顯」神蹟的人,在這可能是「本末倒置」的想法中,發生悲劇來。

2018年,美國肯塔基州一位牧師,就因為在崇拜中拿著一條毒蛇講道,在中途被蛇咬了右耳一口,鮮血甚至染滿了他的襯衫,但他向會友說了一句「不用擔心,因為神是醫治者」後,堅持繼續講道。然而,過了不一會,他就感到身體不適,但仍拒絕送院,反而要求職員將他載到山頂上,並說「在那裏,上帝會審判我應該活著,還是死去」。最後,一名教會職員認為狀況危急,不理會牧師的要求,直接開車將他送到醫院,才救回他一命。諷刺的是,這位牧師的父親,同樣是一位牧師,就是在2014年,一次崇拜中被拿在手中的蛇咬中,拒絕到醫院而毒發身亡。

多年前我在引述這事情時,問了一句:「到底,這位牧師所作的,到底是信心的表現,還是信心的表演?」若以上主日耶穌基督在醫病趕鬼後,離開這群人時所說的話,我們又可以如何理解這些稱為「手能拿蛇」(serpent handling)的「神蹟表演」?我記得另一個我曾聽過的見證,是發生在一個宣教工場的。因為我並不是直接從當事人聽到這見證,所以不知道是否真有其事,但若是真的話,這事可以令我們可以更多去思想,「神蹟」到底會如何出現。這「神蹟」是發生在一位領受異象,要到非常偏遠地區傳福音的宣教士身上。有一次,那位宣教士前往一處非常落後的山區,向那裏的村民宣講福音。正當他說到耶穌基督復活的故事時,有一位村民走出來,向宣教士說他家中賴以為生的那頭牛,剛剛病死了,所以他請求宣教士到他家中為那頭死牛禱告,讓牠復活。那時這位宣教士也「突了一突」,完全沒有想過他們會有這樣的反應。當刻,他當然可以用「神學」來解釋來回應,但他知道這樣並不是那些村民的需要,所以,就在沒有信心之下,他到了這位村民的家,然後為這頭剛死去的牛禱告。結果,神蹟發生,死牛真的復活了,而整條村也信主了。

當然,我不知道這件事情是否真實的事,但這卻讓我們知道,超自然的神蹟是可以發生的,但這卻是在「必要」的情況,並在「傳福音」,能令人生命發生真實改變的情況下,按著神的大能而出現,而不是人可以刻意去追求的。今天,我們讀到馬可福音最後的一段,一段關於耶穌基督應許,信徒必有神蹟隨著他們的經文。到底當中提到的「手能拿蛇,喝了毒物也不受害」等的神蹟,是何等樣的一回事。

經文 : 馬可福音2:14-20

14 後來,十一個門徒坐席的時候,耶穌向他們顯現,責備他們不信,心裡剛硬,因為他們不信那些在他復活以後看見他的人。

15 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

16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17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

18 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19 主耶穌和他們說完了話,後來被接到天上,坐在 神的右邊。

20 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阿們!

思想

過去兩個禮拜三,我們分別讀了馬太福音和約翰福音最後的一部份的經文:分別是馬太福音中,十分著名與重要的「大使命」,和約翰福音中,我們讀到門徒在前路茫茫之際「重操故業」,結果耶穌向他們第三次顯現,讓門徒認出「是主」,並且最後可以重新得力,可以肩承耶穌基督給他們的使命,「牧養祂的羊」。

今天,我們讀的是馬可福音最後的一個段落,同樣是耶穌基督向門徒顯現時的情況。在今天我們讀的這段落之前,就是從9節至13節,記載的其實與馬太福音十分相似,就是耶穌復活後先向馬利亞顯現,並且吩咐她將所見的告訴門徒,可是,正如約翰福音描述的門徒一樣,可能因著在耶路撒冷所受的驚嚇,仍在經歷著「創傷後遺症」,所以對所聽的存著很大的疑惑,並未能因著耶穌的顯現而重拾信心。當約翰福音記載耶穌最後以「神蹟」讓門徒認得祂,在馬可福音這裏,耶穌卻是「責備」來喚醒他們。但無論是馬太福音的「吩咐」,或是約翰福音的鼓勵安慰,到馬可福音這裏的「責備」,這群門徒到最後還是得力肩承福音的使命。馬可福音最後一句話,正正總結了門徒得力後所作的事:「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阿們!」

其實,馬可福音和馬太福音在耶穌對門徒最後的吩咐這件事上,所記的是十分相似的。但馬可福音卻多了17-18節,一段有關「神蹟」的記述。耶穌基督應許,「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而且更舉了三個「外顯性」的神蹟作為例子。由於這個段落實在太獨特,再加上有其他抄本是沒有最後這幾節經文,所以有學者認為這有可能是後期因著編者收集到新的資料加上去的。有人就認為這段手能拿蛇,不致中毒,病得醫治的內容,其實是來自使徒行傳28:1-10節,保羅在被「押解」前往羅馬時,在航程中遇上大風浪;結果飄流至一處名叫馬耳他島之地。就在島上,保羅被毒蛇所咬,當地的土著以為保羅必定是做了壞事得報應,所以「死硬」;但結果保羅安然無恙。後來,保羅更為島主患了重病的父親「按手禱告」,最後病得醫治;結果島上很多病了的居民都來求醫,並因保羅大得醫治。雖然,使徒行傳並沒有說後來「全島信主」,但卻記下了:「他們又多方的尊敬我們」,相信保羅因著這些「神蹟」,得到當地的「外邦人」信任,從而讓他們得聞福音。若學者這樣的看法是正確的話,我們就可以知道,耶穌基督確是應許門徒會有神蹟隨著他們,但神蹟實在是為了在「傳道」中,給生命帶來改變而出現。那些手能拿蛇、喝毒物不受害、和醫治等,只是當中的「途徑」。最終極的「神蹟」,並不是「手能拿蛇」,而是生命的改變。

默想

今天,我們是否也渴望有「神蹟」隨著我們?當我們經歷艱難,甚至是患病的時候,我們會否也渴望著有醫治的神蹟發生在我們身上?但若我們知道神蹟的發生,是為著福音,為著生命得到真實的改變時,我們又會期望怎樣的神蹟發生在我們身上?今天,我們又是否經歷過因著傳道,因著福音而出現的神蹟,並因而真實經歷到福音的大能?

現在讓我們安靜,想一想你的生命中,是否有神蹟隨著你?你又經歷過什麼神蹟?你所經歷的,是否與福音、傳道相關?

禱告

主啊,感謝祢的應許,讓神蹟常隨著我們。主啊,求祢讓我們在祢的神蹟中經歷祢那能改變生命的大能,好讓我們更深體會祢的能力,叫我們確信,當我們靠著祢的大能,必能看見改變生命的神蹟!阿門。

詩歌

成為神蹟的器皿

每日靈修20240131:十架路-重操故業

引言

我曾經有一段時間,在信仰和事奉的路上出現過一些「胡思亂想」,但引發我胡思亂想的,並不是外在的環境,即是我並不是因著在信主和事奉的路上出現了什麼危機,叫我作出那些其實是很奇怪的想法,我相信那是聖靈在我心中發出的「微聲」,讓我在「平靜安穩」的時候出現那些想法,好準備我在面對真正的危難時,能夠站立得穩,不致會軟弱跌倒。

當時聖靈感動我的那個奇怪想法是這樣的:我自大學時信主,慢慢經歷成長,然後學習事奉,我所走的這條路,實在是與其他未信的人所走的路十分不同,因我將我生命的很大部份時間,放了在這條信仰路中,而這是生命的「投資」,而其回報就是認識上帝更多,並屬靈生命經歷的成長;而相對其他同學,我在「社會」上所得的「回報」,就自然相對地少。而當我領受了呼召,進入神學院接受裝備,成為牧者,全然脫離自己的專業,我整個生命的投資,就全然放了在「一個籃子」中,是all-in。因此,我所信的神,必須是完全真實的,而我所領受的呼召,更必需是全然從神而來,不能有半點差錯;否則,我的一生就會成為total loss,全然破產。

這個想法,其實完全是「本未倒置」的,在邏輯上其實是有點錯誤的,因為我並不能倒過來,以現在的情況來證明最初的起點之真實。然而,聖靈的聲音,神的工作就是這樣奇怪,而也是這樣的想法,叫我即使面對任何艱難困境,我也會依靠那不能錯誤,必須是真實的神,在祂的大能的扶持下,繼續走上祂為我預備的路當中。我在想,若沒有這次聖靈給我這樣奇怪的想法,我在信主這幾十年,然後更在分開兩個階段成為牧者的這接近二十多年的時間,中間經歷過的大風大浪,甚至是面對孤單失望的處境時,不致走回頭路,重回那條可以為我帶來屬世回報的職業,更讓我在出現迷惘時,不會放棄那從起初而來的呼召。

其實,作為耶穌基督的門徒,甚至是被祂呼召的工人,失望、迷惘,往往都是最危險的陷阱,叫我們望不見前面的路,失去了對呼召我們的主之信心,甚至會叫我們走回頭路,以為可以重尋以前穩妥的的路,一個自己曾建立的「安舒區」。今天,我們在另一卷福音書中,讀到門徒在耶穌被釘十架之後,可能出於失望與迷惘,真的走了一條回頭路。到底復活的主,如何再次堅固這群已失去盼望,重操故業的門徒?

經文 : 約翰福音21:1-14

1 這些事以後,耶穌在提比哩亞海邊又向門徒顯現。他怎樣顯現記在下面:

2 有西門彼得和稱為低土馬的多馬,並加利利的迦拿人拿但業,還有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又有兩個門徒,都在一處。

3 西門彼得對他們說:我打魚去。他們說:我們也和你同去。他們就出去,上了船;那一夜並沒有打著甚麼。

4 天將亮的時候,耶穌站在岸上,門徒卻不知道是耶穌。

5 耶穌就對他們說:小子!你們有吃的沒有?他們回答說:沒有。

6 耶穌說:你們把網撒在船的右邊,就必得著。他們便撒下網去,竟拉不上來了,因為魚甚多。

7 耶穌所愛的那門徒對彼得說:是主!那時西門彼得赤著身子,一聽見是主,就束上一件外衣,跳在海裡。

8 其餘的門徒離岸不遠,約有二百肘,就在小船上把那網魚拉過來。

9 他們上了岸,就看見那裡有炭火,上面有魚,又有餅。

10 耶穌對他們說:把剛才打的魚拿幾條來。

11 西門彼得就去,把網拉到岸上。那網滿了大魚,共一百五十三條;魚雖這樣多,網卻沒有破。

12 耶穌說:你們來吃早飯。門徒中沒有一個敢問他:你是誰?因為知道是主。

13 耶穌就來拿餅和魚給他們。

14 耶穌從死裡復活以後,向門徒顯現,這是第三次。

思想

過去很長時間的禮拜三,我們一直都在讀馬太福音,上禮三我們已經完成了整卷馬太福音。上禮拜我們讀到最後的一段經文,是耶穌基督在復活之後,按著祂與門徒的約定,前往加利利那約好了的山上,向門徒頒布了今天我們稱為「大使命」,就是要傳福音及訓練門徒的吩咐,並且給他們一個最重要的力量:「天上地下的權柄都賜給我了」,叫他們可以在面對過波濤洶湧的大浪後,信心得以堅固,得力完成耶穌基督賜給他們的使命。

馬太福音對於耶穌基督復活後向門徒的顯現,當中的記載就只有上禮拜三我們讀的那5節經文,而發生的地點,是遠離耶路撒冷的加利利。馬太福音的記載,讓我們以為那群在耶路撒冷受盡驚嚇的門徒,當他們聽到兩位馬利亞傳來耶穌基督復活的消息,並且吩咐他們要前往加利利時,他們就立刻起行,並且在加利利領受了耶穌基督的使命。然而,當我們今天讀到約翰福音這段平行經文時,就會發現事情並不是如馬太福音記載的這樣直接:從耶路撒冷到加利利領受大使命的中間,其實還有一些事情發生。

今天我們讀到約翰福音這段落的記載,作者清楚的說明了這件事發生的地點,是「提比哩亞海邊」。提比哩亞海,就是加利利海,耶穌基督最起初呼召四位門徒之地。而在經文最後,作者還刻意加上了另一個重要資料:「耶穌從死裡復活以後,向門徒顯現,這是第三次。」約翰福音20章,就是今天我們讀的這段經文之「前文」,正正就記載了前兩次的耶穌基督向門徒的顯現,都是在耶路撒冷,經文還記載當時門徒十分驚慌,躱了在「重門深鎖」的屋子裏。約翰福音並沒有記載當時門徒的反應,但是我們上禮拜三讀到馬太福音記載門徒在加利利與耶穌相遇的時候,作者非常特別的加了一句:「他們見了耶穌就拜他,然而還有人疑惑。」所以,即使耶穌曾兩次向他們顯現,那群「擔驚受怕」的門徒,他們仍未能完全回復過來。耶穌基督的死,實在給他們帶來極大的「創傷後遺症」,給他們帶來的失望與迷惘,而這些並未因為耶穌基督在耶路撒冷向他們兩次的顯現帶來醫治。在經歷了兩次耶穌顯現後,他們才開始起程前往加利利。或者,他們到達加利利後,仍帶著很大的疑惑,所以未有即時「上山」,而是來到彼得,安德烈,雅各和約翰四位漁夫門徒在被呼召前工作的地方,並且「重操故業」,一同出海打魚。但不知道他們是否因著與耶穌基督三年的傳道而對他們的故業「生疏」了,一夜的工作竟然「食白果」。而耶穌就在他們失望的早上,向他們顯現,與他們對話,並且指引他們,讓他們重拾盼望。直到此刻,約翰福音才記載到門徒對耶穌復活顯現後的反應:約翰首先認出「是主」,而衝動派的彼得,就以行動來作出回應。但無論如何,來到最後,12節記載了整個「顯現」中最重要的一點:「門徒中沒有一個敢問祂:『祢是誰?』因為知道是主」。我相信,他們在這一刻才算是真正的預備好,前往耶穌一早約定的山上,去領受耶穌對他們最重要的吩咐–「大使命」了。

默想

其實,面對著生命中極大的衝擊時,即使是多堅強的人,都會出現失望,懷疑,甚至是迷惘的處境。這幾年間整個世界的動盪,社會上出現的問題,實在叫我們生活,在信仰中經歷很大的衝擊。移民潮帶來的分散,叫很多弟兄姊妹,甚至是傳道牧者,都可能要面對「人生交义點」。我收到一些消息,有不少傳道牧者在移民後,都未能找到工場可以接續傳道的使命,有一些為著生活,就連故業也未能操,因為相關的專業資格未獲當地承認,所以只能在勞動階層工作,賺取生活所需。但感恩的是,有不少傳道牧者仍能在當地教會以義工的身份參與服事,有限度地延續牧養的使命。期盼呼召我們的神,以聖靈感動每一位落在失望與迷惘的人,特別是肩負使命的信徒,在祂的顯現中,得著鼓勵,認請祂就是賜能力的主,使每一個神的用人,重尋信仰與事奉的方向,得力走前面每一步。

現在讓我們安靜,想一想你曾否在信仰路上經歷失望與迷惘的處境,甚至有衝動走上回頭路,回到過去世界的一套,一套看似安穩,但卻其實是導向滅亡的路?耶穌基督一次又一次向門徒顯現,使他們重新得力,你又是否期望耶穌基督向你顯現,讓聖靈感動你,使你能有堅固的信心,跨過一切挑戰?

禱告

主啊,祢是向我們顯現,叫我們能得力,勝過世間一切挑戰的主,在這段顯現期的日子,求祢向我們顯現,透過聖靈向我們說話,使我們能在面對失望和迷惘時,得力跨過一切挑戰,叫我們緊緊持守對祢的信靠,得力走上前面的每一步!阿門。

詩歌

終生也堅持

每日靈修20240124:十架路-門徒訓練

引言

我是在大學畢業後不久,跟當時的女友,現在的師母穩定的返教會,並且開始學習事奉。當年一同返教會的還有幾位大學同學,還是住在同一宿舍的同學,所以我們幾個也一同參與同一個團契。當年我們的導師,可能見我們的背景相同,而且又是非常相熟的一群,於是就將我們「拉埋」,邀請我們接受門徒訓練。於是,我們幾位大學同學就開始了每個禮拜六下午,我記得好像是兩點左右開始的「門徒訓練」。

當年我們也像今天已十分普遍的「門徒訓練」一樣,都會使用一套材料,每一個禮拜要做相似的事情,例如計劃時間,查經,操練禱告等等。而在過程中,我們也要接受傳福音訓練(我之前提過的福音橋,就是在門訓中學的傳福音方法),屬靈帶領的訓練等等,好讓我們能從門訓學員,發展成門訓導師,好實踐門訓中「倍增」的異象。所以,課程本身已十分豐富,要求也十分高。

但我從門訓當中最大的得著,除了課程本身授予的屬靈知識與技巧外,另一個對我往後影响十分大的得著,就是門徒群體的建立。還記得在門訓的聚會中,我們除了要「上課」,完成課程的要求外,我們還會花很長的時間,分享生命,彼此代禱,彼此記念。我還記得,當年處理課程的時間,大約一個半至兩個小時左右,然後我們就會開始分享代禱。當今天我們的聚會,分享代禱幾乎就是標誌著聚會的結束,當年我們的分享代禱,卻是代表著另一個聚會的開始。我還記得當年最誇張的一次,就是我們兩點左右開始門訓,四點左右開始分享代禱,結果我們分享至差不多晚上團契開始的時間,而當年我們參與的團契,是晚上八時開始的;我們足足分享了差不多四個小時,因此那天晚上我們沒有食晚飯,是餓著肚子參與團契的。

這就是我和師母年少時接受的栽培,而也是門訓,並門徒群體,一直塑造著我們的事奉生命,而也是這樣長時間的委身與投身,叫我們更清楚看見耶穌基督給我們的方向與使命。而門徒訓練的「金句」,就是今天我們讀的這段經文,也是耶穌基督十架路的總結,給所有真正跟隨祂的門徒之「大使命」!

經文 : 馬太福音28:16-20

16 十一個門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穌約定的山上。

17 他們見了耶穌就拜他,然而還有人疑惑。

18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

19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20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思想

從馬太福音二十六章開始,我們進入了馬太福音最後一段敘事,也就是這幾個月的禮拜三,我們以「十架路」為題的經文。而今天,我們讀的,就是「十架路」的最後一段經文,也是整卷馬太福音最後的一個段落。這段落十分特別,就是事情發生的地點,並不是在耶路撒冷。若大家還記得,上兩個禮拜三,當我們讀到兩位馬利亞在安息日將完結時,前往墳墓等候,結果與復活的耶穌相遇。耶穌就吩咐兩位馬利亞,去告訴門徒,往加利利等候,在那裏必要與耶穌相見。

今天這段經文一開始,我們就讀到這群門徒十分「聽話」:經文描述得十分清楚:「十一個門徒」(即是一個也沒有少,因當時猶大已自殺身亡),「往加利利去」(即是按著兩位馬利亞轉述耶穌的吩咐),「到了耶穌約定的山上」(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禱告前,曾於路上吩咐門徒「我復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所以相信門徒記得這約定,而且也知道約定的山是哪座山)。耶穌要他們離開耶路撒冷,向北走向加利利,我相信有祂特別的意思。加利利是耶穌呼召門徒之處,也是耶穌與門徒傳道,醫病趕鬼的核心地方。耶穌基督這安排,我相信其一是要讓門徒離開他們經歷危險的耶路撒冷,讓他們可以平靜地接受耶穌基督的使命;但我相信更重要的,耶穌要他們走回他們曾與耶穌基督同工之地,讓他們記起他們與耶穌曾走過的路,與耶穌一同活出使命。現在,他們就要在同一個地方,接過耶穌基督的棒,並實現耶穌曾應許他們:「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並且要做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往父那裡去。」(約14:12)

雖然他們當中仍有人疑惑,但耶穌以祂的「應許」來堅固剛經歷過生死關頭的門徒。耶穌第一句說話是一句非常重要,得勝的應許:「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在世人面前顯明祂已勝過死亡的權勢。因此,接著耶穌說的「所以」,就是指出門徒接著耶穌基督的使命之棒,同樣也接過了耶穌基督的權柄,可以一無所懼,因為人所懼怕的死亡,耶穌基督已為他們勝過,所以他們可以奉耶穌基督的名,帶著權柄來接著耶穌基督的使命,就是按耶穌在世時對他們的「訓練」,一直傳承下去,孕育一代又一代的門徒,讓門徒群體不斷凝聚,在這個罪惡世界中將人拯救,讓罪人得以經歷赦罪的洗和聖靈的洗,並以遵守耶穌基督的吩咐,得以成為門徒群體的一員。最後,耶穌以一個極為重要,首尾呼應的為祂的大使命與整卷馬太福音作出總結:「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默想

信仰,不能單是一個人的操練,所以從祂揀選亞伯拉罕,一直到以色列整個民族,然後來到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來到我們中間的時候,我們都看見一個又一個的信仰群體被建立,在群體中一同實踐從起初神已經定意要完成的救贖計劃。因此,我們在接著的使徒行傳中,看見耶穌在升天的時候,在地上設立教會,進一步的將大使命當中的吩咐,更具體地將門徒群體的建立表明出來。而我們今天正正就是活在教會的時代,所以,耶穌基督在復活後頒佈的大使命,也傳承至活在今天的我們。我們今天有沒有被訓練,好好承接耶穌基督從十二門徒開始啟動的大使命?今天我們在信仰中的群體生活又如何?若今天你被邀請接受門徒訓練,你又會如何回應?

現在讓我們安靜,檢視一下你現在信仰群體的生活如何?你是否在你的信仰群體中傳承到耶穌基督的大使命?你又是否能因遵行主的使命,聽祂的吩咐而經歷祂的權柄,並更重要的,經歷到耶穌基督常與你同在?

禱告

主啊,祢是復活、勝過死權、掌著「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的主。主啊,感謝祢,讓我們能傳承祢的權柄,可以奉祢的名來踐行祢賜給我們的使命。求祢讓我們能好好的持守著祢的教導,將祢吩咐我們的,傳承下去,讓整個信仰群體能發揮祢對我們的期望,並天天經歷祢的同在,一直到世界的末了!阿門。

詩歌

回應最大使命

每日靈修20240117:十架路-妨礙司法公正

引言

當我們看一些有關法庭的電視劇集,甚至是在真實世界的新聞報導當中,都會聽過「

妨礙司法公正」這個指控。而進行「妨礙司法公正」的,我在不同的劇集看過的,其實並不單單會在被控告的人身上,而也會出現在控訴者的身上。而且,在我的印象中,「妨礙司法公正」的,似乎更多是出現在那些控訴者當中。劇情往往是執法者,因著證據不足,不能夠「鋤死」那些他們認為犯了法的疑犯(特別是那些很有錢,因而可以找來強大法律團隊,甚至使某些證人不作證等等的大罪犯),所以就以不同的方式來使那些可以幫助指證那疑犯的「證據」出現。他們會這樣做,在劇集中通常都會是出於一個非常正義的心,希望能將惡人繩之於法。雖然,他們這樣做,到最後都要承擔非常嚴重的後果,但他們往往會因著內心已認定那惡人所行的惡事,而不惜犧牲一切,來讓公義彰顯。

當然,故事也可以以另一個向度發展,就是劇集的角色中,也會有那些高層的執法者,正正就是刻意「煮死」某個角色,然後就會使用不同的方法,來「制造」不同的「證據」,以求將那位被「針對」的角色「致之死地」。而當中他們可以使用的方法,包括「威逼」與「利誘」。「威逼」,就是以他們擁有的權力,來壓迫那些可能是處於他們權力之下的「證人」,而那些人通常又會有某些「痛腳」被那些「高層」抓住,所以往往都只能「屈服」於強勢之下。而「利誘」,則是提供某些好處,通常都會是「金錢」,來誘使「證人」作出一些「虛假陳述」,又或是以「揞口費」的形式,來誘使另一些「證人」不將真相說出來。而很多時候,那些擁有權力者,會以「威逼」,再加上小許「利誘」來對付些處於相對「弱勢」者;又會以「利誘」,再加上小許的「威逼」,來引誘那些相對地處於比較「高位」的人來「配合」他們進行的計謀。

但無論如何,「防礙司法公正」,就是一個人,或一個組織,以他們所創造出來的,可能有部份真實,但卻又加上其他「虛假」所制造出來的「圖畫」,來掩蓋事情的真相。為的是要帶來他們期望要到達的目的,或是將惡人「繩之於法」,又或是出於一己之利,要「煮死」他的敵人。但其實,無論是出於什麼目的,要掩蓋真相,本身就是一件有問題的事,因為那要掩蓋真相者,會認為自己擁有比「真相」更高的公義,這本身就是一件僭越真理的神的惡行,是人的驕傲。

今天我們來到耶穌基督十架路尾二的一個段落,而我們看到的,就是一件類似今天稱為「防礙司法公正」的事件。

經文 : 馬太福音28:11-15

11 她們去的時候,看守的兵有幾個進城去,將所經歷的事都報給祭司長。

12 祭司長和長老聚集商議,就拿許多銀錢給兵丁,說:

13 你們要這樣說:夜間我們睡覺的時候,他的門徒來,把他偷去了。

14 倘若這話被巡撫聽見,有我們勸他,保你們無事。

15 兵丁受了銀錢,就照所囑咐他們的去行。這話就傳說在猶太人中間,直到今日。

思想

馬太福音二十八章,記載的是耶穌基督在十架上犧牲死亡,屍身被那富有,擁有私人墓穴的約瑟領去,一切似乎從風暴歸回「平淡」後所發生的事。然而,即使耶路撒冷的宗教領袖,就是祭師、法利賽人和文士,他們出於嫉妒而要殺耶穌的陰謀,目的已達;但他們的心還未放得下,所以我們在馬太福音27章最後的一個段落,讀到那些耶路撒冷宗教領袖前往彼拉多處,要求對約瑟的墳墓嚴加佈防,並且預設了一個他們認為會出現的情況,就是27:64:「恐怕他的門徒來,把他偷了去,就告訴百姓說:他從死裡復活了。」

另一方面,我們也可以看到,當27章最後兩段敘事中,我們發現一個共通點,就是約瑟和耶路撒冷宗教領袖都前往見彼拉多,但其實他們看見的,是完全不一樣,他們對耶穌基督的死,所懷的意念,更是天壤之別;這兩個禮拜三我們讀到的,其實也是一個非常強烈的對比,就是兩位馬利亞,與耶路撒冷宗教領袖,對於耶穌基督的復活,出現同樣是「天壤之別」的對比。上禮拜三,我們讀到兩位馬利亞,雖然帶著害怕,但卻真實經歷了耶穌基督的復活,然後趕緊將他們見到,所經歷的到的,歡喜快樂地要去告訴門徒,並且在途中真實的遇見復活的主,甚至得著復活的主第一個祝福。

但對比著兩位馬利亞,同樣因著見到耶穌復活的兵丁,也將所見到的「真相」,「所經歷的事都報給祭司長」。然而,這個「好信息」,對接收到這信息的祭司長來說,就不像兩位馬利亞般的歡喜快樂。雖然他們聽到的是千真萬確的真相,而且更印證了他們曾聽過的,耶穌說祂會在死後第三天復活的預言,但他們卻被他們早前見彼拉多時那「預設」的情況所蒙蔽,甚至要像「防礙司法公正」般,以他們那預設的虛假情況,以「威逼」和「利誘」的方法,叫那些兵丁「作假見證」,不將看見的說出來,反而要將那沒有看見的當事實般來傳開。結果,那些外邦人的兵丁,在「許多銀錢」,並且在那帶點威逼的那句:「倘若這話被巡撫聽見,有我們勸他,保你們無事。」之下,他們就「照所囑咐他們的去行。這話就傳說在猶太人中間,直到今日。」

默想

當人有「預設」的時候,即使是尊貴如祭司長,他們也會被那撒謊者所蒙騙,自己也成為撒謊者,甚至利用他的位置帶來的權力,來將他們一直預設的「虛假」,來掩蓋那會為世人帶來歡欣喜樂的「真相」,甚至那影响之深遠,經文記載,「這話就傳說在猶太人中間,直到今日。」當然,今日我們不會擁有祭司長的權力,我們也不會像宗教領袖般,想要殺死耶穌。但今天我們會否在信仰中也有一些「預設」的情況,叫我們會將那原可以給人帶來歡欣喜樂的好消息,因著我們一些我們自己才知道的情況,將那好消息掩蓋,不讓其他人知道?若那個情況,是出於我們的軟弱,甚至是對自己的不接納,我們實在要求主加力,叫我們能夠勇敢的向世界傳講耶穌基督復活的好信息,並透過我們生命的真實經歷,將真相向世界傳揚,並得著復活的主之祝福。

現在讓我們安靜,想一想你內心當中是否有一些軟弱,以致因著這些軟弱將神大能的作為掩蓋,未能好好將神在你身上的大作為,在世人面前顯明?若有的話,現在就向神呼求,求主拿走你的軟弱,好讓神大能的光輝,可以透過你向世人宣揚。

禱告

主啊,祢是復活的主,是勝過死亡,讓世人得著永生盼望的主。主啊,求祢使用我們的生命,彰顯祢復活的榮光。主啊,若我們生命中有一些軟弱,遮蓋了祢大能的光輝,求祢幫助我們將這些軟弱驅除,叫我們坦然無懼,帶著歡喜快樂的心,見證祢的大作為,讓世人得見祢復活的榮光!阿門。

詩歌

我們是主耶穌復活的見證人

每日靈修20240110:十架路-等待

引言

當我們等候著某些事情的結果,而那些事情是非常重要的事時,我們往往會寢食難安,而且,當那宣佈結果的日期越來越近的時候,情況就會越來越嚴重,甚至會出現「胡思亂想」的情況。還記得之前我有提過,師母形容過我是一位常常出現「災難思想」的人,所以在那些「等候結果」的時間,我就會因著「災難思想」而帶來很大的「煎熬」:我會在腦海中浮現各種不同可能出現的後果,而對應著每一個處境,我都會作出應變計劃,好讓在不同的情況出現時,不致會出現「手足無措」的情況。

所以,大家都可以估計到,當揭曉結果的當天,我的心情會怎麼樣了:我還記得當年大女兒小一派位,在第一輪「自行收生」揭曉的那天早晨,雖然我們為女兒選的學校就在對面街,九點揭曉,我大可以九點才下去,三分鐘就可以到達,但我記得我好像還是早了半個小時到達學校門口,心中在想,或者學校會提早將結果貼出來,我就能第一時間得知結果了。其實,按著當年的派位機制,即使我第一時間知道結果,無論是成功或是失敗,作為家長的根本沒有什麼可以做:成功,就派到學校;失敗,就第下一輪的統一派位。所以,即使帶著「災難思想」,其實我也沒有什麼「應變計劃」。然而,即便如此,當我到達小學門口時,我發現原來有不少家長也有我的「災難思想」,一早就來到學校等候結果。

或者,就些行為可能反映出兩個比較極端的可能性:第一,這可能是憂慮的表現,特別是我那些「災難思想」所反映的,就是這種情況;但另一方面,這種對結果極度期待,甚至是提早作出等候的行為,所反映的是對事情的重視與期待;特別是當所等候的事情,是別人鄭重答允的事情時,那份「期待感」就會更為強烈。所以,過往有機會到機場接那些久未相見的親友時,我們都會提早很多到機場等候,這或者就是出於對對方的極度重視了。

今天我們繼續讀馬太福音中,記載耶穌基督走上十架,成就救恩之路。今天我們進入二十八章,當中我們就看見有兩位婦女,天未亮就來到耶穌的墳墓前,她們到底是出於憂慮,還是出於一份對耶穌曾答應過的事之期待而那麼早就來到?

經文 : 馬太福音28:1-10

1 安息日將盡,七日的頭一日,天快亮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來看墳墓。

2 忽然,地大震動;因為有主的使者從天上下來,把石頭滾開,坐在上面。

3 他的像貌如同閃電,衣服潔白如雪。

4 看守的人就因他嚇得渾身亂戰,甚至和死人一樣。

5 天使對婦女說:不要害怕!我知道你們是尋找那釘十字架的耶穌。

6 他不在這裡,照他所說的,已經復活了。你們來看安放主的地方。

7 快去告訴他的門徒,說他從死裡復活了,並且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裡你們要見他。看哪,我已經告訴你們了。

8 婦女們就急忙離開墳墓,又害怕,又大大的歡喜,跑去要報給他的門徒。

9 忽然,耶穌遇見他們,說:願你們平安!他們就上前抱住他的腳拜他。

10 耶穌對他們說:不要害怕!你們去告訴我的弟兄,叫他們往加利利去,在那裡必見我。

思想

今天我們進入馬太福音二十八章,也是整卷馬太福音的最後一章。在這最後一章中,最核心的信息,其實也是整卷馬太福音的高潮,就是耶穌基督的復活。這樣重要的事情,當然四卷福音書都有記載。但是,四卷福音書對於耶穌復活這件事,及之後接續出現的事情,四福音的篇幅有很大的差異,路加福音,或許因著要接續下集的使徒行傳,所以對於耶穌向門徒顯現,作出很仔細的描述。相反,今天我們讀的馬太福音,篇幅卻是最短的,當中只記了三件重要的事情。今天我們讀的是第一件事;接續的兩個禮拜三,我們就會讀另外兩件事。

四福音對於耶穌基督復活的記載,都以一個時間標記作為起頭:七日的頭一日,也就是今天「主日」的禮拜日。但馬太福音在「七日的頭一日」,加上了另一個時間標記:「安息日將盡」。然而,我們肯定,「安息日」,在猶太人的傳統中,是由今天我們的禮拜五日落起到禮拜六日落。所以,若按馬太福音所說,那時是「安息日將盡」,那將會是禮拜六日落前的一段時間,與接著形容的時間,就是主日清晨,天快亮的時候,完全不對應。所以,與馬太福音平行的馬可福音,就比較合理的記載當時是「過了安息日」;而且,按著馬可福音記載,當時兩位馬利亞是「買了香膏要去膏耶穌的身體」。其實,從禮拜六日落後,即「過了安息日」,到「七日的頭一日」「天快亮」的時候,她們要「買香膏」,實在是極為困難的事;因為那是夜間,又是安息日剛過的時候,又沒有七十一。晚間,是他們睡覺的時間,有什麼「買賣」,也等到第二天太陽出來才會進行。

所以,我相信兩位馬利亞實在是要花盡心思,甚至找她們「相熟」的「香膏店」,拍門來買香膏。為何他們會這樣緊張?我估計,是因為她們緊記著耶穌曾預言,祂將要在死後第三天復活。若耶穌是在禮拜五下午三時左右斷氣。所以「照計」,祂將會在禮拜日下午三時復活。然而,她們實在是帶著極大的盼望,要看耶穌如何按祂所說的復活。她們對這預言的重視,就叫他們早了很多來到安葬著耶穌身體的墳墓。結果,就在那代表著光進入黑暗的黎明,像耶穌出生的一幕,就是有天使的出現,給兩位馬利亞帶來「大喜的信息」,就是「他不在這裡,照他所說的,已經復活了。」而且,她們更得著更大的福氣,就是當他們又害怕又歡喜的時候,「忽然,耶穌遇見他們」,更叫她們得著復活的耶穌之祝福。她們的信心,實在叫她們配得這樣的福氣。

默想

今天,我們是否也有帶著同樣的期盼,渴望與耶穌基督相遇?雖然,耶穌基督曾說過,祂的再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子也不知道」,所以我們只能懷著忍耐的心,帶著盼望,等候主再來。但另一方面,我們每個主日的崇拜,其實也是與神相遇的時間與空間;我們是否也有帶著期待,花盡心思準備,並且提早來等候,要得著與耶穌基督相遇的福氣?

現在讓我們安靜,檢視一下你對與神相遇的期待,是否有令你作出更多的準備,無論是在每天靈修中,又或是在每個主日的崇拜中,一同等候與主相遇,並要得著被耶穌基督祝福的福氣?

禱告

主啊,祢是勝過死亡,從死裏復活的主,祢更是信實的主,祢的應許總沒有落空!主啊,讓我們帶著期盼,滿有盼望,也早早準備好,與祢相見。主啊,更求祢在我們等候的這段期間,讓我們在每天清早的時候,在靈修中等候與祢親近,更在每個主日的清晨,就來到祢的殿中等候祢,期待在崇拜中與祢相遇,並要得著祢賜與我們的福氣!阿門。

詩歌

與主相見在清晨

每日靈修20240103:十架路-詮釋

引言

我不時都會被弟兄姊妹問到,在他們傳福音的時候,未信者向他們提出林林總總的問題,應該如何回答他們,從而可以藉著解答他們的疑惑後,可以信主。我通常都可以回應他們被問及的問題,但我通常在解答完他們的問題後,都會加上一句,不要以為當我們在解答未信者的問題後,他們就會很「順攤」地相信,因為未信者的「未信」,甚至是「不信」,很多時候並不是「腦袋」的問題,而是「心」的問題。他們提出疑問,很多時候關注的並不是要尋求問題的答案,而只是他們的心其實一早已「預設」了「不信」,所以只是找問題來「攻擊」信仰,即使我們能從信仰中回答到他們提出的問題,因著他們不信的「心」,他們總有他們自己的詮釋,然後否定我們所提出,對我們來說是完全合理,並極具說服力的答案。

但是,當人「心」預備好的時候,未信者提出的問題,其實就不會是成為難阻他相信的問題,即使我們的回答並不是什麼高言大智,甚至可能不是那麼有說服力,未信者那已被神預備好的心,就會成為他們問題的答案。我曾聽過溫偉耀博士的一次分享,就完全看到「人心」在信仰中的重要性。大家都應該知道,溫偉耀是一位擁有極高學養的學者,所以他接觸到的某些群體,同樣都是擁有極高知識的學者。溫博士分享,有一次他和一位學者傾談信仰的時候,那位學者向他提出了一條極為深奧的哲學問題。當然,在牛津大學研讀西方哲學的溫博士,有他對那問題的答案,但正當他在考慮如何「信仰地」回應時,那位學者已未及等到溫博士作出回應,已和溫博士說,就那個問題,他其實已有三個答案,只是不知道那個答案才更接近真理,他向溫博士提出他那個問題,其實只是希望溫博士能為他選擇一個答案,然後他就可以信耶穌,進入真理。

所以,人心中的「預設」,就會影响人對接受一件事情時的詮釋,並且以那個詮釋來加強人心中那個「信念」。所以,即使同一件事情,進入不同人的眼中,就會出現不同的看見。在「信」的人,那就是「信心的經歷」,但在不信的人,他們總會有他們心中的詮釋,並提出不同的解釋,來將那原是來自神奇妙的作為,看成與信仰,甚至是與生命完全不相關的事。因此,在傳福音時,好好作出準備,清楚信仰的內容,和預備好以信仰回應對像的提問,是很重要的,因為我們實在是要清楚的將福音傳給對方,並且以自己生命的見證來顯明信仰的真實;但最重要的工作,卻並不是我們的能力所及的,那就人心的問題。所以,我們在傳福音前更重要做的事,就是好好為對方禱告,求鑒察人心的神,來預備福音對象的心,使對方能有開放的心,並且有著尋求真理與盼望的渴求。時候到了,我們福音對像的心,就自然會給他們腦海中的問題,作出能說服他們的回答。

今天,我們繼續走在耶穌的十架路上,我們就看見了那群一早在心中預設了「不信」的宗教領袖,如何千方百計的令自己「不信」。

經文 : 馬太福音27:62-66

62 次日,就是預備日的第二天,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來見彼拉多,說:

63 大人,我們記得那誘惑人的還活著的時候曾說:三日後我要復活。

64 因此,請吩咐人將墳墓把守妥當,直到第三日,恐怕他的門徒來,把他偷了去,就告訴百姓說:他從死裡復活了。這樣,那後來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利害了!

65 彼拉多說:你們有看守的兵,去吧!盡你們所能的把守妥當。

66 他們就帶著看守的兵同去,封了石頭,將墳墓把守妥當。

思想

在兩個禮拜三之前,我們已經讀到耶穌在十架上斷了氣,肉身生命終於走到終結。而我們期待著的,是耶穌基督按著祂在進入耶路撒冷前的應許,從死裏復活,戰勝死亡,成就救恩。耶穌基督的復活,將要出現在馬太福音28章,就是馬太福音最後的一章經文。但從耶穌基督在十架死去,然後到祂復活之間的這三天,馬太福音的作者加入了兩個「插段」,分別記載了兩組人,在耶穌基督死去之後他們做的事,並從中看見他們對耶穌基督復活完全不一樣的「詮釋」。

上禮拜三我們讀到一位名為「約瑟」的財主,他到彼拉多那裏,要求取得耶穌基督的身體,好讓他能將耶穌基督的身體安放在他那預先預備好的「私人」墳墓裏。上次我有提過,約瑟其實是一位十分有來頭的「名人」,是猶太公會的成員,而且暗暗地作耶穌的門徒。而且,從約翰福音的記載中,我們還知道參與這事的還有曾夜探耶穌,和耶穌談道的尼哥底母,帶同了大量的沒藥和沉香,來處理好耶穌的身體。我相信,這兩位得高望重,又用盡方法,即使在暗中也要跟隨耶穌的門徒,他們應該也知道耶穌曾對祂自己復活的預言。或許,他們不知道復活將會如何發生,但他們為耶穌的身體作好準備,就是先從彼拉多那裏領出耶穌的身體來,好讓復活的事件能夠在他們的地方發生,又為耶穌的身體做好「防腐」的工作,就是在腦海不明白的情況下,心中仍全然確信耶穌將按祂預言的復活。

而來到今天的經文,我們讀到的,是另一群人,就是一直要置耶穌於死地的宗教領袖。他們同樣來到彼拉多那裏,但他們所做的,卻是對耶穌基督的復活,預先作出另一番詮釋。他們的心「預設」了耶穌基督的身體,將會從墳墓消失。但他們卻並不將之視為耶穌基督一早預言的,那些宗教領袖所敬拜的神,以大能叫祂的兒子復活,勝過死亡,成就救恩;他們將耶穌曾預言要第三日復活,以陰謀論作詮釋,並且在他們的腦海中製造了一段門徒來偷屍的片段,並以此來要求彼拉多派兵去約瑟那私人墳墓中看守,避免這事的發生。最後,他們得逞,得到彼拉多的「批准」,帶同兵丁去到墳前看守。當然,我們知道耶穌最後真的在第三天復活,只剩下空墳墓。但我相信,對於那群預設了「不信」的宗教領袖來說,他們最後仍會以「門徒偷屍」來詮釋耶穌復活的神跡,然後繼續不信。

默想

今天,我們對於我們的「信」,是否從「心」而發?我們是否有聖靈在我們心中,當我們看見身邊發生的事情時,都有一個屬靈的心,來詮釋發生在我們生命中的一切事,從而更清楚看見神奇妙的作為,好讓我們一生的經歷,都充滿著神跡,叫我們的生命能夠成為耶穌基督的見證?另一方面,我們又要如何小心不被屬世的眼光與知識所影响,不自覺地成為了我們頭腦中的「預設」,甚至叫神大能的工作被錯誤地「詮釋」,失去了那原會為我們帶來屬靈力量的恩典?

現在讓我們安靜,你嘗試檢視你的心與你的腦,看一看你在面對發生在眼前的事情時,你是否有聖靈在你的心,以致能屬靈地詮釋那些事情,並能夠以你心中的確信,來回應你頭腦出現的問題?

禱告

主啊,你是鑒察人心的主,也是能夠改變人心的主。主啊,求祢鑒察我們的心,讓聖靈充滿我們的裏面,好讓我們在面對任何事情的時候,都能夠因著我們裏面的聖靈,得以屬靈地詮釋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從而使我們看見祢奇妙的作為,然後叫我們的生命能滿載祢奇妙的工作,能夠好好的成為祢的見證!阿門。

詩歌

願以一生見證

每日靈修20231227:十架路-財主

引言

有錢人信耶穌難不難?從聖經的教導來看,有錢人信耶穌實在十分難,因為路加福音十八章曾記載了耶穌在這方面的教導,耶穌甚至用了一個比喻,說「駱駝穿過針眼」比「財主進天國」更為容易。當然,我們不能以「字面」來理解耶穌這個「比方」,因為一隻用來穿越沙漠的駱駝,根本是無可能穿過一根細少的針之針眼的。因此,有人就會解釋,那是耶路撒冷城當時有一個名為「針眼門」的地方,是用來讓人在日落之後,主要城門關上時,可以用來進城。這「針眼門」是一度側門,只有一個人的身位。所以,若有一位「財主」,拖著很多背著大大小小財物的駱駝,來到「針眼門」前,他自己其實是可以穿過「針眼門」進入城內;但那些原本跟著他,背了在那些駱駝上的財物,財主就必須放下,不能跟隨他一同入城。這解釋其實正正就是耶穌對著一位很有錢的「少年的官」所說的比喻,而這正正切合這位不能放下的「財主」而作出的教導。所以,有錢人信耶穌其實並不是「沒有可能」,但卻是比「平常人」難很多,因為他們要面對的「決擇」實在多很多。

而隨著金錢而來的,很大可能就是權勢。當財富加上權勢,就會令人對這些似乎是「屬世」的事情帶著更大的留戀,當那跟隨著他的「駱駝」越來越多,駝背上的「財富」與「權力」,就會成為他更大的拉力,來到城門時,要放下就越發困難了。所以有牧者說,財主也可以得救,但是比較難,因為財富常常成為有錢人的上帝。有錢的人不可把財富當作生命的首位,要把上帝當作生命的中心,否則難進天國。至於財富是不是罪惡?聖經其實從沒有指稱財富就是罪惡! 相反,聖經有許多經節提及被上帝稱許的人(如,亞伯拉罕、大衛、所羅門、尼哥底母、馬可)有些就是大財主。

而且,我相信神叫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世界中,就會有一些階層,有一些地方,並不是「普通」的人能夠接觸到,而是要有一定程度「財富」與「地位」,甚至是「權勢」的人才能接觸到。而且,我相信那個「世界」,可以是一個我們不屬於那個世界的「普通人」,完全不能理解的地方。所以,我相信神不但會讓財主進天國,而且還會按著他們所得的,所立的位置上使用他們。我就認識一位應該算是「有錢」的弟兄,而且也正如我上面所說,因著他的財富,他的生意,叫他得以在一定程度上進入了那個我形容為「不能理解」的政治領域當中。而在我與他的相交分享當中,他會在可能的程度中,讓我得知道一些叫我對某些事情產生很不一樣看法的資訊;而且,我也得知他也會在那個其實並不容易的「世界」中,有限度地,也帶點隱藏地,被主使用,踐行主交託給他的使命。而那些使命,老實說,實在也唯有處於他的處境與地位的信徒才能承擔。

今天,我們繼續在耶穌基督的「十架路」上,看救恩如何透過耶穌基督的受死與復活一步步地成就。而今天讀的這個經文段落,是一段沒有耶穌基督出現的「插段」,而當中的「主角」,就是一位「財主」,而他擔上的,也是一個十分特別的使命。

經文 : 馬太福音27:57-61

57 到了晚上,有一個財主,名叫約瑟,是亞利馬太來的,他也是耶穌的門徒。

58 這人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彼拉多就吩咐給他。

59 約瑟取了身體,用乾淨細麻布裹好,

60 安放在自己的新墳墓裡,就是他鑿在磐石裡的。他又把大石頭滾到墓門口,就去了。

61 有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在那裡,對著墳墓坐著。

思想

上禮拜三我們讀到耶穌基督終於在十架上犧牲,肉身生命走到終結之時。而就在耶穌於十架上斷氣的一刻,天昏地暗,甚至出現了地震,聖殿內更出現了「異象」,就是那分隔至聖所的幔子,從上而下的裂為兩半。更叫人吃驚的,是有很多墳墓也打開了,有已經睡了的聖徒「起來」,更在耶穌復活以後,從墳墓裏出來,進入耶路撒冷,向許多人顯現。這些都是令人吃驚,轟轟烈烈的事,甚至叫那些外邦人,就是看守著耶穌的羅馬兵丁及他們的長官,都親口承認耶穌真的是神的兒子。

然而,緊接著的段落,一切似乎忽然間「平靜」起來。若我們仍記得,上段落那些崩山碎石的事情,發生在下午三時;而來到這緊接的段落,經文一開始的時間標記,是「到了晚上」。所以,在各各他山上的崩山碎石,相信已停下來,而更可能因著那三位被釘的,都已經死了,他們的屍首也已被羅馬兵丁收起來,從而叫事情來到終結。所以今天我們讀到的「插段」,是在曲終人散,一切歸於平靜後,所發生的事。然而,雖然說是「平靜」後發生的事,但這卻也是非常重要的事。

這段落的「主角」是一位稱為「約瑟」,來自亞利馬太的一位耶穌的門徒。馬太福音對這位「約瑟」的介紹,只是指出他是一位「財主」,讓我們明白為何他可以有一個已預備好,私人用的墳墓。但這位亞利馬太的約瑟,他的「來頭」可不簡單:路加福音記載他是公會的成員,但他其實不同意公會在殺害耶穌這事上的決定;另外,約翰福音記載,這位約瑟其實是在暗暗地作門徒;或者,這是出於他在當時社會中尊貴的身份,叫他不敢直認他的屬靈身份。然而,他這「尊貴」的身份,就可以被神使用,叫他可以利用他的身份來到彼拉多那裏,然後就可以將耶穌的身體帶到了他的地方,從而讓之後的復活事件,並不是發生在政權控制的地方。也因此,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才能對著墳墓坐著,並讓之後耶穌在墓裏三天復活這重要事件,得以發生在約瑟的墳墓裏,叫那兩立婦女可以親自見證,讓今天的我們也能確實知道,身體的復活是確確實實的發生了,從而叫我們的信,實在真的是有根有基的。

默想

我們或許不會有很多「財主」在中間,更少的是可以進入我在引言中描述為「難以理解」的「政治世界」的信徒。但我們也許會肩承著某些獨特的身份,是唯有透過這獨特的身份,才能接觸到某些領域的。我們是否會在這獨特的身份中,肩承著神給我們獨特的使命,叫我們能在萬事都互相效力下,得以在神奇妙的救贖計劃中也有份?

現在讓我們安靜,想一想今天你肩承著不同的身份,當中是否有某些身份是非常獨特的?你是否能在這獨特身份中被神使用,成就祂奇妙的計劃?

禱告

主啊,祢是掌管一切的主,祢是鋪張穹蒼,安放天下萬物在祢為他們預備之地的主。主啊,我們深信今天我們在這世界中所處的位置,是祢為我們預備,必然也有祢特別安排。主啊,求祢讓我們有智慧,也得著能力,好叫我們在我們獲得的身份中,被祢使用,成就祢要成就的計劃!阿門。

詩歌

求主用我

每日靈修20231220:十架路-經歷

引言

這個聖誕節主日,我們將要舉行聖誕浸禮,將有六位新葡願意在弟兄姊妹及親友的面前,以浸禮這禮儀見證自己的信仰。這六位新葡,他們在接受浸禮前,都要上浸禮課,然後再經過「問信德」來確認他們所信的,之後他們才可以進行浸禮。

浸信會的浸禮,強調的是「信而受浸」,所以我們問信德的最重要問題,就是要確認他們信的「內容」是什麼,所以問信德的第一條問題,就是要他們重述信仰的內容。這其實也是浸禮班的第一課之內容,就是和他們重溫信耶穌的幾個重要元素,也就是我們傳福音時那幾個重點:神愛我們,但人犯罪離開了神,人不能自救,所以神就差派了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來到我們中間,為我們的罪死在十架上,第三日復活,勝過死亡,成就救恩,當我們願意接受救恩這禮物,我們就可以與神復和,得著神子女的名份,可以進入永生,與神永遠在一起。當準備受浸新葡能回答以上的幾個重點,他們就可以在「信」這個「問題」上「合格」。

但這些標準答案式的回答,其實只要多背幾次,就不會有問題。而且,我還會為他們以當年我學習傳福音時的「工具」–福音橋,圖文並茂的給他們說明,幫助他們記得福音的重點;所以,這些「客觀」,在知識上的回應,實在並不是十分困難的事。然而,「信」除了是這些客觀知識外,浸信宗在「信而受浸」中所強調的,是「重生經歷」,而這就是關乎信仰中,有血有肉的部份,也就是之前我應該也有提過,在舊約中,耶和華曾說過要與祂的子民立新約,不是寫在石版上,而是寫在我們的心上的那部份:不是那些硬硼硼背出來的信條,而是那能帶來心跳,活的信仰經歷。而這部份才是「見真章」,也是困難的部分。

所以,受浸者都要自己寫一篇「得救見證」,來表明他們的「信」,是帶著經歷的信,是他們親自選擇離開罪,進入與神同在時,所經歷的改變。而這些經歷,才是表明他們真的「信」的重要部份。而十分特別的,就是我們從受浸新葡的「得救見證」中看到的「信」,實在是「五花八門」,也讓我們看到他們在「信」的程度上,是有一定的差異。所以,當我之前曾說過,「唔係信咗就得」,其實我應該更進一步的說,「唔係浸咗就得」。信仰是一個不能停止的成長歷程,要不斷經歷更新改變,才能真實的進入耶穌說的「豐盛的生命」。

今天我們進入耶穌十架路上的一段非常重要的經文,就是耶穌在十架上死亡前後的記載,當中我們就看見幾個組別的人,在看見當時發生的事時,不同的反應,從而反映他們的「信」到底是什麼。

經文 : 馬太福音27:45-56

45 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

46 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 神!我的 神!為甚麼離棄我?」

47 站在那裡的人,有的聽見就說:「這個人呼叫以利亞呢!」

48 內中有一個人趕緊跑去,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葦子上,送給他喝。

49 其餘的人說:「且等著,看以利亞來救他不來。」

50 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了。

51 忽然,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地也震動,磐石也崩裂,

52 墳墓也開了,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

53 到耶穌復活以後,他們從墳墓裡出來,進了聖城,向許多人顯現。

54 百夫長和一同看守耶穌的人看見地震並所經歷的事,就極其害怕,說:「這真是 神的兒子了!」

55 有好些婦女在那裡,遠遠地觀看;她們是從加利利跟隨耶穌來服事他的。

56 內中有抹大拉的馬利亞,又有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並有西庇太兩個兒子的母親。

思想

上禮拜三我們已讀到耶穌基督經過了彼拉多的審訊,然後再被祂的子民出賣,最後如他們的宗教領袖所願,被釘上十架。上次我們從經文中看見,那些群眾,加上祭司長和文士,甚至是與耶穌基督同釘的強盜,都在「譏誚」他,並且說出「你如果是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這等侮辱耶穌真正身份的說話。但進入今天接續的段落,情況就出現了很大的改變。

經文以一個時間標記作為開始,「午正」,並且以另一個時間「申初」來描述中間所經過的時間。「午正」原文是「第六時」,而「申初」則是「第九時」。按耶穌時期的「時辰」計算方法,「午正」即是中午12時,而「申初」則是下午3時。經文記載,在這3小時,「遍地都黑暗」了。要留意的是,開始的「中午」時間,原本應該是「烈日當空」之時,但那時卻變得日月無光。有學者認為那有可能是當時期出現的一次「日全蝕」,並嘗試以此來計算這事件可能發生的準確日期。但無論如何,這是一個異象,是一個叫人不安的現象,而且這異象延續了三小時。這三小時可能令那些之前仍在口出狂言的人開始驚惶,不敢再出聲。

當時現場可能變得鴉雀無聲,所以緊接著打破沉寂的,是在十架上的耶穌。經文記載,約在「申初」,耶穌以亞蘭話喊了一句話「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以利」,是希伯來文的el,即是「神」,然後再加上一個後置(suffix)i,就是「我的」,所以意思就是「我的神」,但那些群眾卻聽錯了以為耶穌在呼叫「以利亞」。但即使他們聽錯了,他們已不像之前的譏誚,而是出於驚懼的擔心說:「看以利亞來救他不來」。而就在這時刻,耶穌就「斷氣」了,並且,隨即引發了一連串,更為「恐怖」的異象:除了51節那山崩石裂的情況外,馬太福音還記載了一件其他福音書沒有出現的事,就是52-53節中,記載了許多「已睡了的聖徒」,竟然先於耶穌,在那可能是被「震開」了的墳墓中「起來」;然後在耶穌復活後,從墳墓裏出來,進入耶路撒冷,向許多人顯現。經文所記,這令當時見證著的人,包括了那羅馬的官長百夫長,和那些被差派來看守耶穌的羅馬兵丁,也感到極大的驚惶,並且因著這些「經歷」,說出了那些猶太人原本用來「侮辱」耶穌的說話,就像彼拉多一樣,親口說出了耶穌真正的身份:「這真是神的兒子了!」雖然經文沒有記載,但我會想,這經歷過耶穌死時出現的一切異象的「百夫長」,會否就是後來在使徒行傳10章記載,那位未受洗,但卻已經被形容為「虔誠人」、「常常禱告神」的「意大利營百夫長」哥尼流?但另一方面,我相信這些叫人驚懼的異象,當時相信也在場的猶太人宗教領袖也見證著,甚至有可能見過那些死去的信徒復活向他們顯現的事。但從後來使徒行傳所見,這些宗教領袖並沒有因為這些「經歷」而帶來什麼改變,在除去了耶穌後,就要進一步除去耶穌的門徒,並一切祂的跟隨者,要完全斬草除根。這些宗教領袖,他們對信仰的「規條」可能很熟,可以一字不漏地背誦出來,但他們的信仰生命,卻是沒有經歷的,只是在石版上的信仰。

默想

我們當中已經接受浸禮的,相信也會經歷過「問信德」的過程,不知道大家是否還記得當天你如何「過關」?若果今天要大家再被問一次信德,要大家再清楚說出我們信的是什麼時,大家是否仍然能「背」得到出來?但是,更難的那部份,未知道大家是否在「受浸」之後,真的能經歷到信仰?或者,今天我們不會經歷到耶穌釘十架時,那些叫人驚懼的異象,甚至我們也不會看到已死的聖徒復活向我們顯現;但我們經歷過什麼?我們的信,到底是來自那些嚇人的異象,還是我們能像那些在十架下遠遠站著的婦女,因著一直緊緊的跟隨耶穌,可以存著單純的信心,不懼怕一切外在的,叫人驚懼的事情?

現在讓我們安靜,回顧一下自己的信仰,再問一問今天你信的是什麼?在面對著當下整個世界出現很多令人驚懼的事情時,你又是否會因著懼怕而臨急抱耶穌腳?你的信心,又是建立在什麼之上?

禱告

主啊,祢是勝過死亡,復活的主。祢的大能已勝過死亡的權勢。主啊,求祢讓我們全然相信,依靠祢的大能,讓我們在面對當下整個世界因著人的悖逆而引發的災禍中,可以處變不驚,因我們相信祢是掌管一切的主,必能叫我們靠著十架戰勝死亡的大權柄,緊緊抓著復活的盼望!阿門。

詩歌

更深經歷祢

每日靈修20231213:十架路-譏誚

引言

「譏誚」,我在一個稱為「漢語網」的網上字典平台中,找到這字的解釋,是「冷言冷語地譏諷」,即是一種「言語暴力」,以很難聽的諷剌說話,來「否定」被譏誚者的身份,以言語來「踩低」被「譏誚」的人。這個網站也列出了「譏誚」的近義詞,其中包括了「諷刺」和「挖苦」。

維基百科指出,諷刺所採用的說話,是以誇張的語句,為要暴露對象的矛盾或缺點,為的是要羞辱被諷刺的對象。但另一方面,諷刺也可以有正面的可能性 :有時,諷刺是為要將對方本身的缺陷暴露出來,並期望可以帶來改善。然而,「譏誚」是一個「貶語」,所以即使是諷刺,也是一個負面的諷刺,意即是諷刺他人者,內心只存著侮辱對方的意圖。而這種「負面」的「諷刺」,就類似是「挖苦」的意思了。

「譏誚」的說話,有時會以對方的「能力」作為「諷刺」。最常見的說話,就是「如果你真係邊個邊個,咁就會點點點啦!」就好像今天我們讀的這段經文,被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被不同的人「譏誚」,對耶穌的「諷刺」說話,就是以這個「格式」說出來的。說到底,那些「譏誚」耶穌的群眾,其實並不相信耶穌真的能夠「點點點」,他們其實否定耶穌有他們口中說的那些能力。

然而,我們當然知道耶穌是有他們口中的能力,只是祂不「使出來」吧了。談到「不使用能力」,我記起溫偉耀博士曾在一次證道中引用了一個例證,正正表達出為何人會擁有某些能力,但卻刻意不「使出來」。話說,有一對母子,深夜仍在孩子的書桌旁,為孩子當天的數學功課掙扎。母親問兒子,有多少條題目要做;孩子說十題。然後母親問他,已完成了多少題?孩子說四題。那時,母親鼓勵兒子,要他努力完成剩餘的六題題目。就在那時,孩子問母親,「妳是否懂得這些數學題目?」母親當然懂,所以就回應了一句「媽媽當然識!」已經掙扎了一整晚的兒子,就對著母親說:「如果妳識,不如妳幫我做完去吧!」。母親當然不會搭應,但出於鼓勵,她還是對孩子說:「你好好完成埋佢,我現在去煲定糖水,等你做完後,我們一同宵夜!」兒子那時就說了他一句似乎很有智慧,也應該是他的心底話:「我唔要食糖水,如果妳真係識做這些題目,妳快快手幫我做完,咁妳又有得瞓,我又有得瞓,咁唔係最好咩?」我們當然知道,那並不是最好的,因為那些「功課」的意義,並不是「做完」,而是為著孩子的好處。母親當然知道,所以她即使有能力「做完」,但她也不會「行使」那能力,為的就是孩子的好處。但是,孩子就會因著看不見那十條數學題目的真實意義,而向母親發出那要求,或甚,在母親拒絕「出手」後,懷疑母親是否真的有能力為他完成功課,甚至會懷疑母親只有「煲糖水」的能力;因為,孩子只看過母親煲糖水,而沒有見過母親做數學。

溫博士的例子沒有說孩子最後的反應。但我在想,如果孩子在母親拒絕為他做功課後,還說出難聽的譏誚話,甚至諷刺母親「剩係識煲糖水」,不知會對母親帶來何等樣的傷害?今天我們讀到耶穌在十架上的經歷,正正就是他四周群眾說的譏誚話。不知道當時耶穌基督的心,會傷得何等深?

經文 : 馬太福音27:32-44

32 他們出來的時候,遇見一個古利奈人,名叫西門,就勉強他同去,好背著耶穌的十字架。

33 到了一個地方名叫各各他,意思就是髑髏地。

34 兵丁拿苦膽調和的酒給耶穌喝。他嘗了,就不肯喝。

35 他們既將他釘在十字架上,就拈鬮分他的衣服,

36 又坐在那裡看守他。

37 在他頭以上安一個牌子,寫著他的罪狀,說:這是猶太人的王耶穌。

38 當時,有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

39 從那裡經過的人譏誚他,搖著頭,說:

40 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吧!你如果是 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

41 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也是這樣戲弄他,說:

42 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他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他。

43 他倚靠 神, 神若喜悅他,現在可以救他;因為他曾說:我是 神的兒子。

44 那和他同釘的強盜也是這樣的譏誚他。

思想

進入馬太福音27章,今天我們讀的已經是第五個段落。除了第一個段落,經文舖排了猶太人的宗教領袖將耶穌送交羅馬政權,和交待了賣耶穌的猶大之下場後;接著的三個段落,都是耶穌基督被「審判」的過程。而這三個段落,一開始耶穌單獨與彼拉多對話,耶穌甚至被彼拉多確認了「彌賽亞」這重要身份,最後更談到「真理」的問題,是唯一一段「正面」的記載,之後的兩個段落,耶穌都被猶太人,就是祂要拯救的子民所傷害。上禮拜三我們讀的第四個段落,我們甚至看見耶穌基督在那群刻意被召來的羅馬兵丁手下,被「二次傷害」。

但這些對耶穌基督的傷害,並未停止。今天我們讀的第五個段落,讀到的是耶穌基督在十架上的「三次傷害」。而那些傷害,全部都是「語言暴力」,經文甚至兩次重複,那些是「譏誚」的說話,也就是在引言當中,那些「如果你是…」,「你就可以…」的話。對耶穌作出譏誚的,包括39節,「從那裏經過的人」;他們似乎是一些「食花生」的,不是直接參與這事的人,當中可能有猶太人,也可能有其他人。但從他們後來指出耶穌曾說過「拆毀聖殿,三日重建」這話,那些其實更大可能是猶太人,曾出現在聖殿門口圍觀的人。他們的「搖頭」,代表的不是「慨嘆」,而更多是「不信」,並以「譏諷」的態度來「挖苦」耶穌。而另一群發出言語暴力的,就是那直接參與釘耶穌十架的宗教領袖,他們更直接指出他們曾見過耶穌「救了別人」,就是他們曾親眼見過耶穌行神蹟,醫病趕鬼,甚至有可能見證過拉撒路的復活。然而,這些真真實實發生在他們眼前的「真見證」,在他們帶著「譏誚」的心下,全變成了用來「挖苦」耶穌的「諷刺」,變成了在耶穌耳中極為「難聽」的「譏諷」。

那些「譏誚」耶穌的人,全部都以耶穌「從十字架上下來」作為「揶揄」的話。他們當然不會相信耶穌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因為他們根本完全沒有相信那其實是出自他們口中,耶穌基督的真實身份。就在這短短幾節經文中,那些譏誚耶穌基督的人,就親口說出了耶穌幾個重要的身份:兩次說出「神的兒子」,又指出他是「以色列的王」,再加上那掛了在十架上,對耶穌基督的指控:「猶太人的王」,神其實已透過他們的口,不斷向世界宣告耶穌基督真正的身份。而且,非常諷刺的,就是那些宗教領袖最後親口說出,若耶穌能從十架上下來,「我們就信他」。這其實是一句絕絕對對的謊話:因為,他們曾多次見證耶穌基督行神蹟,更明明的知道耶穌的真正身份,只是,因著他們嫉妒的心,來到此時此刻,都只成了他們的譏諷,我相信,即使耶穌基督真的求父差派十二營天使來營救,這群已硬了心的猶太人和宗教領袖,也只會再想辦法將耶穌致之死地,而不是真的相信。這實在是何等可悲的事!

默想

今天,我們對耶穌基督的「期望」到底是什麼?我們會否也會像那些食花生的群罪,又或是那些宗教領袖一樣,因著一些事情未如我們所期望,而否定了耶穌基督的身份,並且對祂的大能出現疑惑?另一方面,若今天我們自省自己作為耶穌基督門徒的身份,我們又會如何回應,「若我們真的是門徒,我們就應該如何如何?」今天,我們的信仰生命,會否也成了別人的「譏誚」對像?

現在讓我們安靜,想一想你對耶穌基督的期望到底是什麼?當祂沒有滿足你的期望時,你會否以為是祂的能力不足,或甚懷疑祂對你的愛?另一方面,你又是否配得門徒這身份,能以你的信仰生命見證你真的是耶穌基督的門徒?

禱告

主啊,感謝祢對我們的愛,即使祢在十架路上三番四次的被傷害,被不同的群眾以說話所傷,祢仍沒有放棄我們,容讓我們每時每刻都可以回轉歸向祢。主啊,若我們過去曾對祢的大能有懷疑,甚至疑惑祢對我們的愛,求祢赦免,更叫我們能更深經歷祢的能力與大愛,好讓我們完全順服祢,相信祢必然會帶領我們走上最美好的道路!阿門。

詩歌

每次當想到耶穌

每日靈修20231206:十架路-侮辱

引言

侮辱,所指的是用粗鄙的言語、舉動,嘲弄謾罵或輕蔑他人的行為,從而使人產生難堪狀態。而在法例上的「侮辱」,還需要符合另一個條件,就是這些言語和行為是足以減損被害人的聲譽,才算是「侮辱」。另外,若要將「侮辱」者入罪,還需要確定作出「侮辱」言語或行為者,是知道自己的行為或言論是足以減損被害人的聲譽的時候,還是執意使這些行為發生,是帶著意圖作出那些行為和言論,才可以算是「侮辱」。

另一方面,有一些地方,還會有一條“公然侮辱罪”。要形成「公然侮辱」,就必需要有其「公開性」,只有少數人在場的,就不能算是「公然」。例如:夫妻關起門吵架互罵對方,如果只有少數人在場,就不算是公然。若把吵架的場地,由屋內搬到屋外的馬路上,便是人來人往的公共場所,雙方口無遮攔侮辱他方的惡言惡語,使很多人一同看見聽見,這就構成公然侮辱罪。

然而,我以上找到的有關法律資訊,都是外地的相關資料。香港應該暫時並未有相關的法律。我找到2022年7月,一份有關立法會會議的記錄,就有議員指出,香港就侮辱罪的議題已討論逾六年,並詢問政府會否盡快就侮辱罪立法,以保護市民免受侮辱霸凌及保護執勤中的公職人員。我相信,有關議員提出這些建議,是因著「侮辱」,甚至是「公然侮辱」的情況,隨著這個世界因著不同原因所帶來人與人之間關係的張力,所引發彼此攻擊的情況,變得越來越嚴重;因而覺得實在需要以法律來介入,並向政府提出這樣的詢問。

無論如何,我們可以肯定,侮辱別人是一件不好的事,而且在某程度上來說,是「反信仰」的:我們的信仰,教導我們的是愛,是要持守著一個正面的心,以建立別人為原則,向別人說出恩言。再者,耶穌基督曾說過,一件事情作在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耶穌基督的身上。若我們口中說出拆毀別人,傷害別人,甚至是侮辱別人的說話,我們其實也可能在「侮辱」耶穌基督,因為我們口所出的話,已經成為不好的見證,叫耶穌基督的名字受辱了。

今天,我們繼續走在耶穌的十架路上。今天我們讀到的,就是一件犯上「公然侮辱罪」事件。到底耶穌在背上十架前,先要經歷一段何等樣羞辱的時間?

經文 : 馬太福音27:27-31

27 巡撫的兵就把耶穌帶進衙門,叫全營的兵都聚集在他那裡。

28 他們給他脫了衣服,穿上一件朱紅色袍子,

29 用荊棘編做冠冕,戴在他頭上,拿一根葦子放在他右手裡,跪在他面前,戲弄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

30 又吐唾沫在他臉上,回拿葦子打他的頭。

31 戲弄完了,就給他脫了袍子,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帶他出去,要釘十字架。

思想

上回提要,巡撫彼拉多因著被耶穌引導,所以向著「真理」追求,並因而知道耶穌其實就是那位「稱為彌賽亞」的,就是猶太人一直在等候的救主。所以,彼拉多用盡他的辦法,在他可以運用的權力之內,嘗試去找一個兩全其美的方法,一方面可以「保住」耶穌的性命,另一方面又可以滿足猶太宗教領袖對耶穌的指控。但很可措,群眾早已被猶太宗教領袖「煽動」,甚至在彼拉多提出他的「解決方案」時,群眾根本像是「失去常性」的作出那甚至令彼拉多也驚訝的回應;因此,彼拉多最後也只能「洗手」表示「事不關己」而任由猶太人處理耶穌。

老實說,耶穌基督在這個審訊中,已經受了第一輪的傷害:那些祂一心來拯救的子民,竟然選擇了一位殺人犯,而將那要拯救他們的救贖主,送上死路。進入今天我們讀的,緊接著的這段落的經文中,耶穌基督就落在那位已「放手不理」的巡撫彼拉多之手下的手上,並且要被這另一群人,就是猶太人眼中最看不起的外邦人,對耶穌進行的「二次傷害」了。

這「二次傷害」,核心其實在於耶穌基督的「身份」之上。若大家還記得,馬太福音的記載當中,當耶穌與彼拉多單獨談話,接受彼拉多私下的審訊中,耶穌基督全程都幾乎「保持緘默」,但是祂卻對彼拉多唯一的回應中,承認自己作為「猶太人的王」這重要身份。而也是因著這回應,將彼拉多帶進真理的追尋中。但是,現在耶穌在那群被刻意招聚來的羅馬兵丁手中,同樣的「身份」——「猶太人的王」,卻變成了他們「揶揄」的名目。這群兵丁,外表所做的一切,都是向一位真實的君王所做的,他們甚至以「跪下」,這極為明顯在朝見君王時要做,表明崇敬的「動作」,來「做戲做足全套」。但是,他們心中當然沒有真的視耶穌為王,他們只是以他們虛假的表現,來加強他們最後戲弄耶穌所帶來的「侮辱」。他們所犯的,甚至是合乎現今「公然侮辱」的罪行。這些兵丁為何會這樣做?經文沒有說,或者他們也被那些被煽動的猶太群眾所影响,就連他們上司清楚看見的,耶穌基督的真實身份,都完全被那被煽動的氛圍所蒙蔽,叫他們做出這樣侮辱的事來了。

默想

今天,我們作為耶穌基督的門徒,我們都會「口稱耶穌基督為主」,我們在禱告中,或甚平時會掛在口中,也會稱耶穌為我們在天上的大君王。然而,當我們口中說出那些說話,或至可能在外在的行為中,也「做足」那些宗教行為,但我們在這些背後,是否真的過著一個尊耶穌基督為王的生活,有好好見證我們的主就是那掌管天地的大君王?還是我們其實好像那些兵丁一樣,被這世界所煽動,只是表面上在跪拜耶穌大君王,但原來很快就「現形」,叫耶穌基督的名被羞辱?

現在讓我們安靜,檢視一下今天你是否過著一個尊主為王的生命,是否天天以你的生命來尊崇主,叫耶穌的名得榮耀;還是你其實並沒有好好持守信仰,最後有負於神賜給你的名份,甚至叫耶穌基督的名被羞辱?

禱告

主啊,我們的主,我們的王,求祢讓我們天天警醒渡日,好叫我們真的過著一個尊祢為王的生命,讓祢的名大得榮耀。若我們有什麼使你的名被羞辱,求祢赦免,並給我們指引,好叫我們能轉回,重新能成為見證祢,被祢使用的百姓!阿門。

詩歌

苦難之路